大家都熟知一个比喻,说一个人的健康是“1”,而金钱、地位……等等都是“1”后面的“0”,“0”越多,其生命意义越精彩,但当“1”消失时,精彩也就停止了,我谓之“生命健康法则”。通过近五年的多元公司管理实践,我类推出一个“企业效率法则”,那就是,企业效率是“1”,而其运营过程中追求的“决策精细化”、“成本最低”、“质量第一”、“分配公平”等等“质”的要素,则应退居“1”后。原因很简单,效率是企业获取效益的依托。
企业的运营管理应该追求高“质”与高“效”的统一。从表象上看,“质”与“效”是矛盾的,就像有些企业常常出现的现象,诸如“为保证准确和公平性,所以工资和奖金推迟发放”、“为保证数据精确无误,统计报表迟迟上不来”、“为保质量万无一失,成果的工期一拖再拖”,甚或“为省200元钱,应急设备迟到三天”,“……”等等,不一而足。似乎总是“质”拖了“效”的后腿。但是,哲学常识告诉我们,矛盾是既对立又统一着的。简言之,我们只有在具体工作的每一个“细节”、“环节”上都追求高“效”,才能有力保障高“质”的实现;可以想像,一个不讲求高“效”的企业,也很难成为高“质”的企业。
透视企业,在“效率”方面一般存在以下特征:
①企业整体效率=经营层效率×中层效率×基层效率;
②员工效率=能力×责任×热情;
③下属效率与主管效率正相关,并适当放大;
④低(高)效率的表现在基层,但低(高)效率的源头在经营层。
因此,当我们的各级管理者,要求下属高“效”时,也要时刻检视自身的工作效率。
由于企业的本质是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,而高效益得益于运作的高效率。为保证企业高效运行,我们的管理导向一要旗帜鲜明地批判某些人、某些部门以高“质”为借口,掩盖其低“效”的本质;二要立足企业和行业现状,对追求“完美”应“度”之,反对过度讲求高“质”,而牺牲高效率。
为避免一些人用“高效”为其粗制滥造做挡箭牌,本文还必须画蛇添足地谈“质量”,那就是一切的高效都必须以一定的质量为前提,你的工作成果必须是符合规范、规定、规则的,并且鼓励在保障效率、即能满足时间性要求的情况下追求更高质量,实现效率与质量的高度完美。
每个企业的文化中,都应包含“高效”这一重要元素,就是要时时刻刻提醒广大员工,以经济效益为中心,以提高工作效率为追求,营造“争分夺秒,力争上游。”的工作氛围,激发出“我行”、“我能”的工作热情。我提出,多元公司的每一位员工,在他(她)结束一天的辛苦工作时,都要在内心里问一声:“今天,我高效了吗?”!
(张光东)